线上配资行业排行 证监会重磅发布, 八条措施来了! 关于科创板新股定价, 上交所: 将调整

线上配资行业排行 证监会重磅发布, 八条措施来了! 关于科创板新股定价, 上交所: 将调整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资本市场持续改革方向的答案揭晓。

6月19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就如何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如何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以及如何保护投资者,回应了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宣布了多项重要举措。

19日下午3时,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科创板八条”来了

据证监会发布消息,五年多来,科创板坚守“硬科技”定位,从零起步不断发展壮大,制度改革“试验田”作用和服务科技创新的成效不断显现。《八条措施》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新“国九条”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推出一揽子改革举措。特别是,针对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新股发行高价超募、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等问题,《八条措施》作出了相应安排,既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也为下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同时,《八条措施》对于助力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八条措施》聚焦强监管防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尊重规律、守正创新的原则,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动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包括:

一是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二是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配售安排,提高有长期持股意愿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

三是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

四是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

五是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提高股权激励精准性,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

六是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研究优化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丰富科创板指数、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

七是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创始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八是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共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稳步推进深化科创板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动态评估优化相关制度规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再平稳有序推向其他市场板块,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功能。

《八条措施》全文如下: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经过五年多的努力,上交所科创板和注册制的效应不断放大,在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部署,完善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积极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坚决执行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投入大、周期长、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高等特点,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提升制度包容性。

二、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采取资格限制等措施。

三、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提高科创企业再融资审核效率。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支持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

四、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着眼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支付工具,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五、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积极使用股权激励,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强化对股权激励定价、考核条件及对象的约束,提高对核心团队、业务骨干等的激励精准性。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对股权激励的授予及归属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

六、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促进科创板平稳运行。研究优化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完善指定交易机制,提高交易便利性。持续丰富科创板指数品种,完善指数编制方法,健全“上海指数”体系。丰富科创板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研究适时推出科创50指数期货期权。优化科创板宽基指数产品常态化注册机制。

七、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信息披露豁免制度,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强化监管政策正向激励,引导创始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对合理减持诉求予以支持。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防止“害群之马”“僵尸空壳”在科创板出现。

八、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支持上海金融法院在涉科创板相关金融案件中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支持上海金融仲裁院在科创板开展仲裁试点。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的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帮助科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推动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积极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促进形成科创板良好的市场文化和投资文化。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答记者问

据上交所发布,问:《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出,“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请问将如何调整?

答:为落实《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的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大网下投资者报价约束、引导理性报价,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现行业务规则和行业倡导建议明确,最高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3%,实践中一般选择按照1%的剔除比例执行。为进一步加大网下报价约束,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上交所将在后续科创板新股发行与承销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执行前述安排的情况予以关注。

吴清宣布多项改革举措

据证监会发布消息,6月19日,2024陆家嘴论坛在上海举办,中国证监会主席、论坛共同轮值主席吴清出席并发表演讲。演讲要点如下:

第一,积极主动拥抱新质生产力发展。去年下半年以来,党中央多次对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部署。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是资本市场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难得的机遇。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优质企业,能够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源头活水,让投资者更好分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果。证监会考虑,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提升多层次市场的服务覆盖面和精准度。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包括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也包括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当务之急是深入研究相关企业的特点、发展规律及其在投融资、激励约束、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丰富资本市场的工具、产品和服务。二是要壮大耐心资本。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科技创新企业通常具有高投入、长周期、经营不确定性大等特征,与坚持“长期主义”的耐心资本在本质上是高度契合的。证监会将和有关方面一道,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围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引导更好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三是要从制度机制以及理念上解决包容创新的问题。创新本质上是面向未知领域的探索,只有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才能推动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这需要各个方面凝聚共识,打通堵点卡点。

第二,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上市公司是中国优秀企业群体的代表,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也是资本市场的投资价值来源。证监会将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树立积极主动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息透明度和治理规范性,更好运用现金分红、回购注销等方式回馈投资者。同时,支持上市公司运用各种资本市场工具增强核心竞争力,特别是要发挥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助力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横向、纵向整合协同。证监会将加快完善制度规则,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推动形成更多示范案例。进一步加大对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重组,支持相关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在支付工具上,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多种方式,研究引入股份对价分期支付,为市场各方达成并购交易创造更好条件。这也要求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加快提升专业能力,在当好“看门人”的同时,更好发挥交易“撮合者”作用,通过更优质、更专业的服务,支持上市公司在推动产业创新的过程中做强主业、补链强链。

第三,坚持把保护投资者贯穿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全过程。投资者是市场之本。国际金融史反复证明,一旦发生大的金融风险、金融危机,多年积累的发展成果很可能一夜之间被吞噬,给投资者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高质量发展更是无从谈起。

因此,必须把强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法治化的轨道上不断完善监管、加强监管,对各类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并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对各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比如,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强化穿透式监管,鼓励“吹哨人”举报,压实投行、审计等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汇聚部际协调、央地协同的合力,提高发现能力、惩处力度和防范水平。对于造假者和配合造假者,将一体查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对涉及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再如线上配资行业排行,交易监管方面,证监会将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这个最大的市情,强化对高频量化交易、场外衍生品等交易工具的监测监管,提升监管针对性和适应性。对各种利用技术、信息、持股等优势扰乱市场、非法牟利的行为,紧盯不放,露头就打。又如,大家都非常关心退市涉及的投资者保护,证监会的态度非常鲜明,对其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必须“一追到底”,依法从严惩处相关责任人员,决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同时,证监会将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等方面协作,更好发挥投保机构的能动作用,推动更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案例落地,为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提供更有力的支持。